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01 浏览 24741 次
书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在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中,要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将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同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行业(部门)发展规划,扎扎实实推进试点工作,并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二)多渠道筹措经费。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智力投资,它既是一项社会事业,也是一项地方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共同支持。各级政府要列出一定经费开展这项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筹措“绿色证书工程”培训所需资金。经费主要用于培训、编写教材、添置教学设备及开展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开支。

  (三)制定配套政策,调动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对取得“绿色证书”的农民,应优先安排项目承包和贷款,优先供应良种,以及给予其它的必要支持。录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优先从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中选拔。要积极引导和扶持“绿色证书”学员自愿组成农民专业协会、专业联合会等民间技术服务组织,使之成为农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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