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5-03 浏览 27136 次
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可办理所在城镇的常住户口,不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妥善解决其子女就学、入托等问题。加强湖南西部人才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36.从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内较发达的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才和智力项目,对口支援湘西地区重点县市区。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县、乡基层对口支医、支教、支农,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派出单位可根据情况给予生活补贴。继续开展湘西地区干部到省市、沿海地区挂职锻炼。选拔省市优秀青年干部到湘西地区任职。

  37.建立聘请高层次人才机制,首批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设立40个湘西地区专家岗位,每人每月由省政府补贴1000元。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兴办科技企业、从事科研开发等工作,离岗人员3—5年内保留原单位工作关系。逐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在各类国外引智项目、优秀专家评选、科技成果评奖、培训人员选拔等方面,为湘西地区单列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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