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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科技创新。
各级科技部门对农产品深加工科技项目经专家评估后要优先立项,并对科技含量高、产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安排科研经费。鼓励以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办企业,鼓励非财政拨款单位和个人以资金、技术、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生产要素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入股,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鼓励驻长涉农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农产品加工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做好与企业的科技对接工作。组建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业专家顾问团。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规范市级龙头企业的考核、评审、认定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协会)+农户+标准+品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增值利润。加快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