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产业化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07 浏览 25507 次
和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营出口,凡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l00万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均可到省外经贸厅办理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凡成立一年以上,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流通企业,可由省外经贸厅向国家外经贸部申报流通进出口经营权。

  四、明确思路,加强保障,全面落实“五项重大措施”

  1、明确思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实施《推进计划》,既是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我省传统农业的重大工程,又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行动部署。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化的领导,从实际出发,坚持以特色农业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加工工业为主导,通过加工特别是深加工,开展农产品的二次、三次开发,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加工增值。

  各地要通过实施《推进计划》,建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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