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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手段的创新,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减少监管执法的阻碍。
(二)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关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