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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2-16
【实施日期】2007-02-16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第20号
2007年2月16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1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同志和省长罗清泉同志在武汉共同签署了《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合作备忘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国家质检总局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契机。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政府决定成立促进湖北成为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