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果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5-17 浏览 25443 次
范园建设,大力推广名、特、优、新经济林品种,不断提升林产品质量,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林果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快林果产业的发展步伐,按照每年新发展苗木花卉1.5万亩、茶园1万亩、干鲜果1万亩、改造低效茶园与低效果园各0.3万亩的总规模,每年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扶持林果茶产业基地建设,其中市级基本建设投资500万元、财政支农资金600万元、农村家园建设致富门道资金400万元。重点对企业、业主投资开发并达到以下规定建设标准的新建林果产业基地和改造达标的低效茶园、果园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

  (一)苗木花卉

  1.基地建设标准。基地由企业或业主投资开发,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按照国家质监局制定公布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能积极推行苗木标准化生产;基地苗木树种品种主要以市场前景好的高档彩色绿化苗木新树种、新品种为主,重点培育大规格的绿化苗木;基地具有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具备较强的抗旱涝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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