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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履行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的责任,统筹抓好建设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党委换届后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按照省委“三个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检查监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经常深入乡村,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全省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各市、县要抓紧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围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科学划分地域类型,细化指导措施,按照“省指导到县、县指导到村”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优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