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6-09 浏览 24430 次
信。

  (十一)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查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嫌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十二)积极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向农民宣传普及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农村优质食品、优良食品品牌和优秀食品生产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产业信誉。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规划,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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