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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5-11-21
【实施日期】2005-11-2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农字[2005]第101号
2005年11月21日
各市、县(区)农业(果业、蔬菜、茶叶、畜牧、水产、农机)局(办):
为了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使我省农业经济尽快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所面临的新形势,更好地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省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