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6-22 浏览 22339 次
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公信度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是新时期我省民间组织的先进典型。

  希望受表彰的民间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各级各类民间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民间组织学习,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工作,切实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省先进民间组织名单

     2、荣获“全国先进民间组织”称号的我省民间组织名单

 

附件1:

全省先进民间组织名单

1  2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