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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2-14
【实施日期】2007-02-14
【有效性】有效
【全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的通知
闽政[2007]第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省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抓住中央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任务,着力实施“八大举措”,持续推进“九大支撑体系”建设。必须认真把握“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维护和发展风正气顺、人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