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9 浏览 23522 次
可证的达到90%。

  (三)列入国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重点食品商场(超市)福州、厦门市各1个;列入省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重点食品商场(超市)福州市5个,其他设区市在本区内确定2-3个食品商场(超市)为本市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重点企业。

  (四)设区市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五)厦门市为国家和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六)福州、厦门市各建立1个食品绿色市场。

  (七)设区城市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八)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九)上市奶粉卫生安全质量基本得到保证。

  二、强化措施

  (一)由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整治。整治的主要食品和添加剂品种为:面粉中的过氧化苯甲酰,果冻、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中的糖精钠,肉及肉制品中的胭脂红和亚硝酸铁,铁强化酱油中的edta铁

1  2  3  4  5  6  7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