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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目标
在我省逐步建立“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形成“培训-考核-就业”相衔接的运行机制,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就业前培训和相关教育,提高就业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全省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输出前的培训率达到50%以上,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的合格率达到85%,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二)培训任务
1.引导性培训。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新增农村劳务输出人员都要开展劳动就业的基本知识和务工常识方面的培训。2004至2005年,培训100万人;2006至2010年,培训200至250万人。
2.职业技能培训。2004-2010年,对500多万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中的200万进行在岗、转岗、晋升等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