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等部门2004-2010年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29 浏览 24682 次
发挥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定期组织从事农民工培训的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要抓紧组织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按照统一规范、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编辑、出版适合农民工培训的教材。

  3.做好农民工培训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网站,举办人才交流供需会,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农民工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主动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为农民就业创造条件并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农民技术人才资源库,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4.建立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价制度。制定评价标准,定期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结业学员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做好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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