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4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30 浏览 28369 次
点检查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复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乳再制品、罐头、饮料、糕点、酒类等商品。省粮食局配合开展全省粮食批发市场的粮油质量检查工作,防止有毒粮油进入零售环节。

  (四)由省卫生厅、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城市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监督管理。省卫生厅重点加强对豆制品生产卫生监督检查,做好豆腐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清理整顿工作;省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豆制品的企业和个体户。

  (五)由省粮食局负责加强对系统内大米、小麦粉、粮食复制品、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包括省级定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六)由省粮食局负责加强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规范陈化粮的处理,严格执行陈化粮定向销售政策,会同工商部门严格审查认定用粮企业购买陈化粮资格,并做好跟踪监督工作,严禁违规销售、使用陈化粮,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七)由省粮食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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