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4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30 浏览 28358 次
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省小麦粉、面类制品专项监督检查。

  (八)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研究如何解决小作坊生产食用油,特别是山区、农村大量存在的小作坊加工食用油的问题,会同省工商局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工作由省卫生厅承办,省经贸委、工商局、环保局协办。治理目标: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酒店、宾馆、旅社和饮食摊点等公共餐饮场所的卫生设施及食品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卤制品、烧烤制品、鱼丸、肉丸等)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措施:

  (一)由省卫生厅负责重点加强对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摊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信誉级别的评定工作,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二)由省卫生厅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类大专院校、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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