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03 浏览 31272 次
培训,重点选拔培训一批农村骨干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制度,每年从城市与农村各选择一批中小学进行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素质,促进科学种田。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继续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完成6万人培训任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今年完成8万人培训任务。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建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学校组织培训的“订单、定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机制。

  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推行省、市、县级医院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对乡村医生进行补贴和培训,配齐配强村级医生或卫生员。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扩大到40%左右,并将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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