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4 浏览 26288 次
种监督为辅的方式,具体调整改革意见根据中央编办和省政府要求另行下达。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法定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以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决策贯彻落实到位。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充分运用数字福建政务网,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明确各部门对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分工,避免重复与冲突,由农业、渔业部门负责发布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水产养殖用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负责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健全食品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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