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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山区粮食生产,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
粮食是关系到山区社会经济稳定和人民生活的特殊重要商品,山区发展粮食生产,关键是要抓好改造低产田,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山多田少的地方,应注意发展木本粮食。要调整传统的养殖结构,利用草场草坡,大力发展节粮草食类动物,如年、羊、兔、鹅等。正确处理发展粮食生产与发展林业和多种经营的关系,严禁毁林开荒,要通过发展林业和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自我调剂和弥补能力。
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抓好山区粮食生产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县级粮食风险基金,逐步健全粮食吞吐调节机制。
建立对山区特困人口粮食补贴制度。从1994年起,5年内对缺乏劳动力、缺乏耕地、收入低的特别困难户,自产粮不足6个月口粮的,由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