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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构筑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在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培育建成50个左右标准化的特色明显、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绿色批发市场30个左右),构筑农产品销售平台。支持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20个左右,其食用农产品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十三)构筑农产品出口体系。扶持园艺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出口。加强蔬菜、茶叶、水产品、肉禽、蚕丝、中药材等重点品种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培育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个以上,扩大出口农产品生产规模。密切监测并及时通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加强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为出口创造有利条件。积极组织安徽名优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