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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优化流通发展环境,促进流通业加快发展
(二十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手段,落实专项经费。加强流通市场监管,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15号),开展各类专项重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二十四)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重点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实行地区封锁、妨碍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清理取消各种不合法收费,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和舆论宣传的力度。进一步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鼓励流通企业进行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推进工商企业用电、用水等同网同价,推进高效率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建立流通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大市场。
(二十五)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流通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