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19 浏览 25150 次

【颁布日期】2006-12-28

【实施日期】2006-12-2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皖政办[2006]第8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按照有关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和各有关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1.明确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要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对确需履行的职责进行分解;对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2.落实责任主体。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省有关部门,主要约束性指标由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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