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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利发展重点工程。
水资源配置工程、治淮工程、长江干支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建设、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非工程措施。(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7.高技术产业工程。
集成电路和软件、电子材料与新型元器件、生物医药、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生物制造、先进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新型节水和废水资源化等技术的产业化、智能交通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电力自动化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农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部门)
8.科学技术重大项目。
重大科学基础研究、重大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委)
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国家及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