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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安徽大学“211”工程和重点大学建设工程,省部共建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0.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县(市)党政正职培养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安徽杰出人才工程、新技师培养计划。(牵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
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1.节能重点工程。
重点工业行业和企业节能工程、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商业和民用节能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质监局)
12.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循环经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