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9 浏览 28166 次
鼓励引导各方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物质条件。

  (二)加强水利建设。以加强农村人畜饮水、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为龙头,开展“千万农民饮用水”、“千万亩十亿方”和“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解决好农村生活生产用水,改善农村水环境。到2010年,环杭州湾标准海塘达到100-300年一遇,各县(市)新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重要建制镇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绍兴平原、虞北平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并要突出解决内涝问题。病险水库基本得到除险加固。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面改善和解决100万农民饮用水水质条件。

  (三)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把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规划》实施的重点内容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增加投入,提高建设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