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30 浏览 24845 次
难立地造林,防护林改造和可持续经营技术;

  4.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化技术;

  5.农业生态保护技术及装备、河道整治技术及装备、水库除险加固技术及装备、节水灌溉技术;

  6.农村清洁能源高效利用技术。

  (十)农村区域块状特色产业提升技术

  1.环杭州湾都市外向型高科技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中试。

  2.温台舟蓝色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产品)、新设备中试。

  3.金丽衢高效生态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及中试示范。

  二、转化资金支持的对象

  转化资金支持对象为农业科技企业、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的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与农业科技企业联合申报转化资金项目,不受理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独立申报的项目。

  (一)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及省级有关部门原则上限报2项,各县(市、区)限报1项。其中欠发达县(市、区)可限报2项。

1  2  3  4  5  6  7  8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