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推动工作深入。对问题频发、整治不力的地方,要加强督导,对因重视不够、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而引发了重大问题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