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和标准化试点总结及2008年度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02 浏览 23420 次
并抓紧做好项目试点推进工作,确保在两委批准的期限内完成试点相关工作。如逾期还不能完成试点工作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三、为积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在全国标准化示范区中的实施,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试点项目原则上从已列入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中选取,由企业自愿申请试点项目应当是有利于扶持和开发当地的农业主导产业、名特优产品生产加工,能够提高进出口潜力和深加工后附加值,实现当地农民增收,范围包括水产、植物(含茶叶)、畜禽产品。请地方两局加强配合,发挥试点专项工作组作用,挑选符合要求的试点项目,并在2008年2月22日前将确定的试点项目报送两委。两委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审核后公布2008年试点项目名单。

  四、所申报项目一旦被两委审核批准,地方两局联合成立的试点专项工作组应当根据本地区试点项目数量,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推动计划,组织相关方面专家,重点做好对试点项目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和认证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指导、帮助试点项目建立良好农业规范生产体系,推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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