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77号 关于批准对瑶里嫩蕊、景芝神酿、左权绵核桃、酒鬼酒、秦安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0-04 浏览 24197 次

【颁布日期】2008-07-01

【实施日期】2008-07-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77号

关于批准对瑶里嫩蕊、景芝神酿、左权绵核桃、酒鬼酒、秦安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08]第7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瑶里嫩蕊、景芝神酿、左权绵核桃、酒鬼酒、秦安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瑶里嫩蕊、景芝神酿、左权绵核桃、酒鬼酒、秦安蜜桃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瑶里嫩蕊

  (一)保护范围。

  瑶里嫩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政府《关于瑶里嫩蕊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浮府文[2008]2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西省浮梁县瑶里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瑶里嫩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1  2  3  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