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发布时间 2014-10-08 浏览 26018 次
       功能食品类

z20              食品添加剂类(专指食用明胶)

二、登记产品目录注册产品目录以外的食品。

 

附件2: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第一条 为保证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申请卫生注册或者卫生登记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食品的卫生质量体系,并制定指导卫生质量体系运转的体系文件。

  第三条 本要求是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卫生质量体系及体系文件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四)环境卫生的要求;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