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07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4-10-13 浏览 24343 次
。虽经两次维修,仍然出现不同的故障。

  另一类是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许多移动电话生产厂商抓住消费者追求物美价廉的心理,一方面着重产品的外观美化,另一方面又压低零部件的成本,以降低产品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这类移动电话的质量争议以外壳开裂、屏幕密封不严、按键脱落居多。由于上述故障不属于移动电话三包规定范围内,需消费者自费解决,因此引发争议。

  此外,移动电话经销商的误导宣传和“三包”履行难也引起投诉频发。如有的经销商承诺“七日保退”、“十五日保换”、“一个月保换”等,使消费者误认为在规定期限内任何情况都可以退换货,因而产生误解和纠纷。另有些经销商任意增加“三包”附加条件,给消费者的产品维修和退换货设置重重障碍。还有的售后服务商对消费者送修的移动电话以进水、私拆、私修、人为损坏等理由拒绝保修,推卸本应承担的“三包”责任。

  由于当前移动电话检测的机构都是由厂家指定的,厂家给自己的产品做检测,当消费者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需要第三方检测时,厂家要求由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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