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25729 次
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重大部署,就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理顺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做出一系列重大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肩负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重大职责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了监管职能,明确了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决定》要求,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并牵头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全系统务必要服从大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权责一致的思想,深刻认识肩负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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