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25713 次
育和树立一大批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优、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效益好的知名企业,形成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龙头力量。充分发挥质量、计量、标准、认证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优势,为中小企业实现联合重组,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之路创造积极条件和良好环境。切实加大对尚未达到准入条件企业的帮扶力度,尽快帮促其完备生产必备条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四是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与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保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的10个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力度

  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总局关于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当地政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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