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25709 次
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进一步突出重点,切实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力度,通过整顿,大力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打好食品专项整治攻坚战。一是突出重点食品,继续把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和儿童食品作为重点产品。二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农村、城乡结合部以及长期存在“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制假活动的区域。三是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加大对生产规模小、不具备必备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企业的整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整治无生产许可证企业,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要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查处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4]549号)要求,突出打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等7类食品的无证生产活动,对无生产许可证企业,及时提请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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