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04 浏览 24669 次

【颁布日期】2005-06-23

【实施日期】2005-06-23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执函[2005]第474号

2005年6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5年全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总局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实行食品生产许可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以下简称10类食品)的生产销售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目标

  (一)实行统一组织。10类食品(具体品种见附件1)无证查处工作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由省级局组织实施,做到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查处产品品种,统一查处尺度。

  (二)加强办证工作。要继续督促指导现有10类食品生产企业及时申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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