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04 浏览 25504 次

【颁布日期】2004-12-23

【实施日期】2004-12-23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质检监[2004]第557号

2004年12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

     4.啤酒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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