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05 浏览 24529 次
设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商会协会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心组织好试点工作。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试点方案,正确把握信用评价的方向,坚持为会员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信用水平,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正透明的评价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各试点商会协会要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跟踪了解被评价企业情况。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书面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二、严格界定评价范围,防止重复交叉<

1  2  3  4  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