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4 浏览 33330 次
将由相关部门出版发行,“本专科专业对应表(供统计用)”将另行印发。现高职高专教育在校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目录》的颁布是关系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职高专教育毕业生的适应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目录》印发至本地所有高等学校,并认真做好《目录》的使用和宣传工作,并请把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部高等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

  综合处:张庆国010-66096867

  高职高专处:李津石010-66096232

教育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51   农林牧渔大类

5101  农业技术类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510102 种子生产与经营

510103 设施农业技术

510104 观光农业

510105 园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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