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成立第六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7 浏览 24107 次
规范和指南、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卫生标准。

  (九)卫生部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放射性器官损伤诊断标准、辐射诱发肿瘤诊断标准、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救治相关标准、放射性疾病救治和护理规范、用于辐射事故物理和生物剂量估算的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医学监督规范、辐射损伤远后效应医学随访规范等卫生标准。

  (十)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传染病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与生物安全、监测预警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等卫生标准。

  (十一)卫生部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与临床检验专业生化、免疫、微生物、血液、pcr等有关的技术标准及参考方法标准,与临床有关的检验技术规范等卫生标准。

  (十二)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血液的采集、制备、临床应用过程及与血液安全相关的卫生要求等卫生标准。

  (十三)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负责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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