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毒农药和种植业产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1-21 浏览 23255 次
符合国家或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基地必须建立在农业生态环境良好,没有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废弃物、医疗污水和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的区域。农用灌溉水源受污染和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高、农药残留量高且短期内不能转换的地块要坚决退出生产。二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无公害关键技术。各地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综合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严格执行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要进一步完善田间档案记录制度,摸索产地编码和产品编码方法,以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以包装上市的农产品为控制对象,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方案见附件4)。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出口示范基地可以按照gap(良好农业规范)操作细则来组织生产,积极开展gap体系认证试点。三要加大农残监测力度。各省(市、区)要以10万亩以上蔬菜大县、5万亩以上的水果、茶叶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为重点,近期组织全面抽检,抽检率要达到100%。蔬菜以叶菜类为主在9月、11月各抽检一次;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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