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或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基地必须建立在农业生态环境良好,没有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废弃物、医疗污水和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的区域。农用灌溉水源受污染和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高、农药残留量高且短期内不能转换的地块要坚决退出生产。二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无公害关键技术。各地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综合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严格执行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要进一步完善田间档案记录制度,摸索产地编码和产品编码方法,以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以包装上市的农产品为控制对象,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方案见附件4)。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出口示范基地可以按照gap(良好农业规范)操作细则来组织生产,积极开展gap体系认证试点。三要加大农残监测力度。各省(市、区)要以10万亩以上蔬菜大县、5万亩以上的水果、
茶叶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为重点,近期组织全面抽检,抽检率要达到100%。蔬菜以叶菜类为主在9月、11月各抽检一次;
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