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关于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企业只在一家银行开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12 浏览 25749 次
大宗农副产品收购的国营商业、供销、外贸、农垦系统的企业(简称农副产品购销企业,下同),都要严格按照银发<1993>148号文的要求,只能在一家专业银行开户,不得在多家银行开户。

  二、接此通知后,人民银行分支行要迅速会同专业银行分支行,召开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会议,讲明限定收购企业只在一家银行开户的必要性和专户管理的具体要求,由购销企业和有购销企业开户的经办银行,分别对收购企业的现有存贷款户作出登记,并交人民银行核查。人民银行根据有利于加强购销资金管理和保障购销资金体内循环的原则,核定收购企业的开户行,并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开户银行。

  三、专业银行分支行,根据人民银行通知,要做好收购企业的开户工作。一个收购企业只在一家银行开立购销结算和贷款户,对收购资金按银发<1993>148号文件的要求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允许收购企业开立附营业务帐户,所需贷款由开户行根据信贷政策量力支持。

  四、在人民银行对收购企业核定开户行后,收购企业在其它专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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