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16 浏览 23086 次
药检定机构建设,确保其独立、公正地履行《农药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市县应明确承担农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及人员。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加强农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执法经费,确保公正执法。当前,承担农药质量与残留监测中心国债项目的省市,要切实抓好项目建设,使其尽快发挥在农药登记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

  针对目前农药市场部分产品质量不高和标签问题较多的情况,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药检定机构在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活动中,要加强高、剧毒农药复配制剂、蔬菜水果茶叶用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和农药标签抽查工作。一经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对违规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跟踪。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194、199、274和322号公告,使高毒农药和剧毒鼠药的禁限措施落到实处。要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毒鼠强”的监督管理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扶持、宣传诚信守法农药企业和优质农药产品。要积极引导和大力推进农药连锁经营等流通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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