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
下一主题:农业部关于贯彻《中共
源头治理以大中型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采取法规约束、行政引导、行业自律和政策扶持等措施,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完善直销、连锁等现代营销网络,减少流通环节,建立可追溯的质量责任机制。市场监管以农药标签和产品质量为核心,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等措施,规范标签标注内容,依法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指导服务以法规宣传和技术推广为途径,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守法意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加速高毒农药替代和淘汰进程。
二、整治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管理方式,加大引导、监督和查处力度,促使农药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守法诚信,使市场上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