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农药残留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27 浏览 23734 次
准新增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包括混剂)的登记,撤销甲基对硫磷和对硫磷(包括混剂)在果树上使用的登记。

  对于已经批准登记的含有以上5 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产品,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时间表,逐步限制使用直至撤销登记并停止使用。

  (二)对已登记的其他高毒农药产品,包括含高毒有效成分的混合制剂,要结合临时登记4年有效期期满产品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整。要采取限制其登记使用范围和取消部分产品登记等措施,有效减少高毒农药在登记产品中的比例。

  (三)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服务,鼓励和扶持生产企业研制和发展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新品种,积极发展生物农药,尽快淘汰和取代一批对人畜毒性高、残留量容易超标、安全性差的农药产品。

  三、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是控制农药残留超标的重要环节,必须加大力度,切实抓好。

  (一)重视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工作。目前,我国颁布实施的《农药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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