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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3-06-02
【实施日期】2003-06-02
【有效性】有效
【全文】
科学技术部、商务部文件
国科发计字[2003]第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外经贸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国际司:
为指导省、市、自治区及相关部门做好促进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工作,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步伐,增强国内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吸引外商投资的质量和水平,科技部与商务部联合研究制定了《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是在《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当前我国在技术上亟需发展或与国外有较大差距的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国家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经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编制而成,共11大类、917项产品。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方、各部门以《目录》为指南,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创造条件加快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