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7 浏览 34552 次
式为: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总产出,是生产单位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即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中间投入是生产单位在报告期内为生产物质产品和服务而消耗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即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转移价值。计入中间投入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中间投入仅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中间产品即非耐用性物质产品和服务,固定资产折旧是耐用性物质产品的当期磨损,不包括在内。第二,中间投入的计算范围必须和总产出的计算范围保持一致。不同部门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1)农业。农业总产出采用“产品法”原则计算,具体包括计算单位完成的农、林、牧、副、渔全部农业生产活动成果。公式为:产品产量×产品单价。中间投入是指计算单位农业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来自外购和自产的全部中间产品。

  (2)工业。工业总产出采用“工厂法”原则计算,即以企业为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进行计算,内容包括核算期内生产的产成品、工业性作业、自制设备及设备大修理、在制品与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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