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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供销合作社的系统优势,发挥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民增收,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二、扶持对象、范围和重点
扶持对象:由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兴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扶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扶持重点: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益连结紧密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