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31 浏览 26520 次
费等项目前期费用。

  六、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1.省级供销合作社与省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联合上报项目计划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摘要各6份(含电子版)。由项目建管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应达到相应深度要求,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3.有关证明材料。

  需填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首页。

  ①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③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④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

  ⑤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同意申报项目的决议;

  ⑥种植、养殖基地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