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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1.省级供销合作社与省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下同)联合上报项目计划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摘要各6份(含电子版)。由项目建管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应达到相应深度要求,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3.有关证明材料。
需填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首页。
①合作社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③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及审计报告;
④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存款证明以及自筹资金承诺函;
⑤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同意申报项目的决议;
⑥种植、养殖基地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