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
下一主题:农业部关于印发2004年
【颁布日期】2004-04-16
【实施日期】2004-06-01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
农业部公告2004年第367号
发布《水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量》等40项农业行业标准
[2004]第367号
《水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限量》等40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1
ny 773-2004
水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限量
2
ny 774-2004
叶菜中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醚菊酯、甲氰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四聚乙醛、二甲戊乐灵、氟苯脲、阿维菌素、虫酰肼、氟虫腈、丁硫克百威最大残留限量
3
ny 775-2004
玉米中烯唑醇、甲草胺、溴苯腈、氰草津、麦草畏、二甲戊乐灵、氟乐灵、克百威、顺式氰戊菊酯、噻酚磺隆、异丙甲草胺最大残留限量
4
ny 5260-2004
无公害食